小学升初中择校时不准考试,据说最大的理由是为了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、防止出现“高分(拼命死读书而得到的高分)低能(忽视整体素质)”。
应当说,高分低能的现象在个别人身上确实存在,但是却不具有普遍性。也就是说,“高分”不一定就必然“低能”,两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。
把两个没有必然关联的东西硬是捆绑在一起搞“拉郎配”,这是毫无道理的。
从整体看,高分群体在知识的理解、掌握和运用能力方面确实高于低分群体。一种“流行”观点认为,那些在考试中获胜的学生,高分的取得往往是以牺牲创新能力为代价的。这不但与事实不符,而且是对考试制度的根本否定。
试想,按照这样的荒谬逻辑,不管是从群体角度还是个体角度来进行考察,是否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就一定低于专科生、专科生的创新能力低于落榜生?
如果结论成立,那么创新能力最低的应该是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的学生,因为他们的考分最高。全国各省的高考状元几乎都在这两所大学!
如果结论不能成立,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认定高分低能呢!
考分获得、重金购买与权力白占
目前存在的择校方式,宗旨是为了倡导素质教育。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,是因为它“好心没有好报”,并不能带来素质教育的最终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