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了少爷的信,本想马上回信,不巧患上伤风,躺了一个星期,所以拖到现在,真对不起。再加上我不像现今的小姐们能读会写,就连这么丑的字,也费了我好一番折腾。原先打算央侄儿代笔,又觉得难得捎信,不亲自写,可就对不起少爷了,于是特地打了一遍草稿,然后再誊到信上。誊写花了两天,起草则耗了整整四天。这字读来也许不容易懂,却已是我拼了命写出来的,望请看到最后。
阿清就这么絮絮叨叨的,足足写了四尺长。这封信确实读来费力,不光字迹难以辨识,而且多数使用平假名书写,单是要分辨句子的结束和开始,就相当辛苦。我个性急躁,换作是平时,即便有人拿五元钱请我读这种冗长又难认的信,我也必定拒绝,唯独这一次,我却从头到尾读过一遍。由于读来十分费劲,意思不大明白,只得又从头读了一回。这时,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,比方才更不容易读信了,我不得不走到檐廊的最前面,坐下来拜读了。摇曳着芭蕉叶的初秋凉风,迎面拂来又卷去,把我读到一半的信纸吹向院子,在空中飘扬飞舞,把这四尺多长的和纸吹得哗啦啦作响,仿佛只要一松手,就要飞到对面的树篱去了。可我连这些也顾不上,只管往下读: